中疾控职科发〔2008〕183号
职业卫生所关于举办职业中毒诊断医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化学性肝病诊治新进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将于7月举办职业中毒诊断医师(师资)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诊断法律责任;
(二)职业中毒总论;
(三)职业中毒各论;
(四)新制订与修订的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化学性肝病诊断与治疗进展等。
二、培训对象
各省(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研究与教学的人员。参加人员要求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企业职防机构及综合医院相关人员可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
2008年7月28日至8月2日,7月28日报到,7月29日至8月1日上课、讨论及考试,8月2日撤离。
培训地点:嘉兴文华园宾馆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环城东路123号
电 话:0573-2093333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7路公交车一站即到,可步行前往;乘飞机者至上海或杭州机场,转乘去嘉兴的巴士前往;自驾车前往请参照附件二地图。
四、具体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和资料费自理。
(二)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师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可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0分(项目编号:20081204012)。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
(四)参加人员请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培训教育部。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邮编:100050
联系人:李彦琴、黄海潮
联系电话:010-63015577-6104、6112;传真:010-63010069
E-mail:yuwenl@vip.sina.cn.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宾馆地图
二○○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