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所关于举办职业中毒诊断医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8年07月04日  文章录入:职业卫生所审核者
 

中疾控职科发2008183

职业卫生所关于举办职业中毒诊断医师(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8年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化学性肝病诊治新进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将于7月举办职业中毒诊断医师(师资)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诊断法律责任;

(二)职业中毒总论;

(三)职业中毒各论;

(四)新制订与修订的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化学性肝病诊断与治疗进展等。

    二、培训对象

各省(市)疾控中心、职防院(所)从事职业病诊断、鉴定、研究与教学的人员。参加人员要求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应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企业职防机构及综合医院相关人员可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三、培训时间

200872882日,728日报到,729日至81日上课、讨论及考试,82日撤离。

培训地点:嘉兴文华园宾馆

    址:浙江省嘉兴市环城东路123

    话:0573-2093333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7路公交车一站即到,可步行前往;乘飞机者至上海或杭州机场,转乘去嘉兴的巴士前往;自驾车前往请参照附件二地图。

    四、具体安排

(一)参加培训人员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住宿费和资料费自理。

(二)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师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并可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10(项目编号:20081204012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

(四)参加人员请于200872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培训教育部。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邮编:100050

联系人:李彦琴、黄海潮

联系电话:010-6301557761046112;传真:010-63010069

E-mailyuwenl@vip.sina.cn.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宾馆地图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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