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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在北京组织有关专家就《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的贯彻实施进行了研讨。卫生部医政司赵明刚处长、王洪波同志,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于军副司长、贺青华处长、杨霞调研员、雷苏文同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侯培森副主任,倪方处长和来自卫生监督、疾控机构和医院、相关学会的17名著名专家出席了研讨会。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1、如何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如何明确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程序;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宣贯及培训内容。 与会专家围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发布实施进行了热烈讨论,充分肯定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发布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一致认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具体贯彻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在医用辐射全面引入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兼顾了卫生执法、技术服务层面和自主监督管理三个监督层面;涵盖了医疗照射、职业照射、潜在照射、公众照射和应急照射五种照射类型的防护安全问题。《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保证放射诊疗安全有效,增进医患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患者、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及相关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与会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宣传贯彻中面临的有关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进一步落实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通过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研讨会专家建议》。 (辐射所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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