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专家咨询组和放射性疾病诊断专家咨询组工作会议召开
时间:2006年03月08日  文章录入:中国疾控中心报审核者

    受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于近日组织召开了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专家咨询组和国家放射性疾病诊断专家咨询组工作会议。
  来自全国各地的26名国家核事故医学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和国家放射性疾病诊断专家咨询组专家参加了会议。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所长(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苏旭主持了会议。中国疾控辐射安全所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刘英主任首先就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2005年工作及2006年工作设想向各位专家进行了汇报。
  专家们一致肯定了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2005年所做的工作,并对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如下建议:1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宣贯,充分调动各级的积极性,依法从事各项核应急工作;2进一步完善核应急医疗救治基地的建设工作,应制定基地建设和发展的标准规范,探索基地运行、管理和长远发展的机制;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加强对中青年专业人员的培训;4加强与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以便对事故损伤人员进行医学救治;5国家应储备一定基金用于放射损伤病人的救治;6加强核应急医学救援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在演练中纳入新的救治、剂量测量技术,考核其是否有效;7核应急医学救援培训应形式多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编写可操作的实用性强的培训教材;8应急医学救治应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心理效应的防治,应加强心理干预的研究工作;9加强救治技术和应急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根据新的法规加强引导,开展更多的技术研究工作;10加强事故受害者的随访工作,积极收集宝贵资料,指导将来放射损伤救治工作。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梁东明副主任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辐射安全所  雷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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