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
时间:2005年07月07日  文章录入:网络资源管理员2

 

 符合下列标准中的1条即可诊断为重症“非典型肺炎”:

一、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分。

二、低氧血症,在吸氧3-5/分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PaO2<70mmHg,或脉搏容积血氧饱和度(SpO2<93%;或已可诊为急性肺损伤(ALI)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三、多叶病变且病变范围超过1/3X线胸片显示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

四、休克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

五、具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或合并其他感染或年龄>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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