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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计处是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对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起草本中心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二)根据上级部门和中心的具体工作任务情况,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指导直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工作及组织人员业务培训。
(四)组织开展审计法规和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本系统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负责中心审计文件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工作。
(六)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具体审计:
1、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
4、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5、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和管理;
6、经济效益评价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7、建设项目及修缮工程的预(概)算执行及竣工决算;
8、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9、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各种专题或专案审计。
(七)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7号
电话:010-63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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